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会

来源:法规与审计科 发布时间:2026-09-18 17:24:02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9月17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专题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依法行政

会议解读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主要内容和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传达学习了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何刚指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整治基层执法突出问题、维护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主动应对外部多元监督、防范履职风险的现实需要。当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处于多重监督交织叠加之下,全系统要清醒认识执法监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履职用权,以监督促整治、以整治强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走深走实。

何刚强调,要直面问题、深挖根源,清醒认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面临的风险。针对问题,警醒反思,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制度执行搞变通、打折扣,切实维护制度执行刚性,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何刚要求,要夯实依法行政思想根基,统筹处理好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的关系,坚决抵制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乱检查、乱罚款、乱查封。

要织密依法行政制度防线,刚性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天府入企码”要求,推广“环保门诊”服务平台,以科技赋能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能力。

要锻造环保执法过硬铁军,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建强执法骨干队伍,深化作风整肃,持续锤炼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优良作风。

要健全常态长效监督机制,闭环整改问题,严格销号管理,强化督导问责和“一案双查”,防止纸上整改、会议整改、个案整改,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区县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园区)生态环境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市局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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