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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受理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年拆解10万台电子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27 16:4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7日我局拟对年拆解10万台电子产品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承办单位:泸州市泸县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李蕾
  联系电话:0830-8172050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年拆解10万台电子产品项目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雁兴路6号1幢3层泸州市驰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延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租用四川德康模具有限公司现有厂房600m2,投资购买数字示波器、甄别系统、电路板测试平台、电源负载、测试电源等仪器,配套负压除尘设备、人工拆解台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实现年拆解电子产品10万台(件).(1)废水:项目不设置食宿,车间采用干式清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项目拆解工序设置于拆解平台,负压收集的拆解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废电路板、废含汞元(器)件、废含石棉部件、废含铅酸蓄电池、废阴极射线管、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按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拆解产生的废电子产品部件碎片、电子杂件、废塑料、废金属等不可利用零部件,废包装材料定期交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危废贮存库、车间及其余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防控体系,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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